农业排灌业务的减免税优惠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

    某公司是一农田水利建筑公司,公司于2005年6月成立。按照财税(2010)153号规定,该公司承包的农田水利工程可享受税收减免。请问:该减免是审批还是报备事项?
    解析:(1)2008-11-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》第八条第(五)项农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植物保护、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,家禽、牲畜、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。
    (2)2003-04-30国税发〔2003〕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八条关于减免税管理问题规定:除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外,纳税人享受减税、免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,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附送有关资料,经税务机关审核,按照减免税的审批程序经由法律、行政法规授权的机关批准后,方可享受减税、免税。
    结论:营业税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和报备类减免税,免税项目是报批类还是报备类,要根据各地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《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办法》规定来确定。
    答疑人:姜奇峰 中国注册税务师,资格证号:0059558